| 30岁的韩某是沈阳某家具企业会计。两年里,她利用“两本账”的伎俩帮企业逃税近10万元,却换来了“判一缓一”的刑罚。不仅近10万元的税款没省下,自己还要交上与税款同等数额的罚金。
在2005年至2006年10月间,沈阳某家具企业30岁女会计采取设立“两套账”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税共计人民币9.5万余元。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偷税罪,对该家具企业和女会计韩某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因涉嫌偷税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9月18日,记者了解到,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家具公司及韩某故意违反税收法规,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由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韩某的认罪态度较好,能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该家具公司犯偷税罪,判处与偷税金额同等的罚金。女会计韩某犯偷税罪,除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还要缴纳与偷税金额同等的近10万元罚金。
沈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