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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会计复习难点辅导: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7-10-17 14:46:10 来源:未知 |
1.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基本相当于原长期债权投资。
(2)应注意的是,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如果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处理可分为取得时、持有期间和处置时三个步骤:
(1)取得时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注意:即原制度的溢价、折价)。
(2)持有期间
持有期间主要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利息的计算如下:
①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期限
②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
③应收利息按照分期付息还是一次还本付息可分别计入“应收利息”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处置时
①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计算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法)①应收利息,②利息收入,③溢价摊销(还本),④本金(摊余成本)
①=面值×票面利率②=上一期④×实际利率③=①-②④=上一期④-③
07.1.1 106
07.12.31 10(本息) 8.15 1.85 104.15
08.12.31 10 8.01 1.99 102.16
09.12.31 10 7.84 2.16 100
合计 30 24 6
借:应收利息 10
贷:投资收益 8.15(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85(即溢价摊销,还本额)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3)2008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0
贷:投资收益 8.01(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99(即溢价摊销,还本额)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4)2009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还本
借:应收利息 10
贷:投资收益 7.84(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16(即溢价摊销,还本额)
借:银行存款 1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即面值)
应收利息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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