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人函[2005]48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0月16日进行。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200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执行(附件1)。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1日—3月25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网 址:www.hrbrsj.gov.cn
报名办法:报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认真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表右上角)、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到报名表的背面,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收费每人77元。
四、考试用书及培训
国家对2005年度中、初级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均作了必要的调整,有关考试用书及培训工作均由统计部门负责,考生可与当地统计部门联系。
五、考试信息查询办法
考试信息热线电话:160、16899111、010—16899111;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中国统计信息网)。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应考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
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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