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字〔2005〕27号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6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5年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 :00-11 :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 :00-4 :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 :00-11 :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 :00-4 :30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 (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 (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 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截至2005年6月24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各县(区)的到县(区)统计局报名;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到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524 号,联系电话:3325016)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县(区)统计局注意做好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上报材料时带齐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考试组织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注意做好宣传,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报名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